去年以来,包括陕西、重庆、四川、浙江、安徽、山东、上海、广东等,多个省份开始探索公务员队伍中的“容错机制”,列出免责清单,鼓励干部干事创业。这些举措有些是由省级层面出台规定,有些则是由地市级层面发文试行。(3月23日,中国新闻网)
当前,全国部分省市各地相继制定出台了公务员队伍的容错机制,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引起各界关注和媒体热议。陕西、重庆、四川等地在主动思考、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在全国出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规范性文件,探索公务员队伍中的“容错机制”,列出免责清单,鼓励干部干事创业,为更广泛、有效地调动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出了积极探索,产生了预期的正向激励作用。笔者不禁感叹,“容错机制”为创新卸下“思想包袱”。
近年来,随着“两个责任”在基层的落地生根,全党范围内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党员干部中普遍存在的“四风”问题也逐步得到了解决。与此同时,不做事才不会出事的心理开始在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中蔓延,有的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在新常态下“安全”才是最重要的。正是“在安全面前,发展可以缓一缓”的错误心理导致了部分领导干部出现畏首畏尾的现象。试想,如果领导干部在思想和行动上碌碌无为、不思进取,又何以在敢作为中展现新作为,切实把为民的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
面对以上种种难题,为破解干部“干事怕出错”的消极现象,各省市以容错纠错机制为改革创新者“兜底”的创新做法值得一赞,既杜绝了以成败论英雄,一棍子打死;也能改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不良心态。不仅对党员干部因致力推动工作,落实加快工作进程中产生的失误宽容纠正,还对出于公心而非谋求私利发生的错误容错从轻。这些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即纠,又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正确保护,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正是总书记的这句话,给为官不为者敲响了警钟。李克强总理也曾明确指出:“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正所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这是任何一件事、一个人都无法避免事实。所以,要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就要鼓励突破、鼓励创新,对干事创业者有更多的担当,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切实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既敢于容错又积极纠错,才能发挥预期作用,引导干部既勇于担当、大胆创新,切实激发改革活力、推动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