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成效显著

来源: 2017-04-24 11:24:53

 

4月7日上午,敦化法院集中审结了7起刑事案件,全部用时不到一个半小时,7名被告人当庭认罪,均表示“不上诉”,这得益于该院今年2月份正式实施的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办案模式。法官白明彬介绍说,在短时间内快速审结多起案件,这在以前是不能实现的,“快审”压缩了时间,但决不会减少程序和权利。

优化审判资源,简案快审、难案精审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法院收案量大幅提高,刑事案件特别是轻微刑事案件数量显著增加,呈现出“爆发式”增长。因此,根据案件性质,认真做好繁简分流,提高对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就成为了刑事审判的“加速器”。年初以来,敦化法院积极探索实施“时效快、质量高、效果好”的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审理模式,依托数据平台综合分析近几年刑事案件特点,确立了“1+1”(1名独任法官+1名书记员)的刑事简易案件“快审”审理团队,起到了“1+1>2”的良好效果。刑事审判庭其余人员则集中精力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力争把每一件“难案”都办成铁案、精品案。

严格适用程序,依法保障被告人权利

对于“快审”简易程序案件,自受理伊始至审理结束,承办法官在各个环节及时向被告人讲明相关权利义务,更多地了解被告人心理变化。在适用“快审”程序的案件中,承办法官发现由于被告人羁押时间短,对于自己的过错有明显的内疚、悔过心理,及时组织开庭有助于被告人更进一步的认识到所做行为的社会危害,有利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部分案件的被害人在得到赔偿后又及时出具了谅解书,对于被告人减轻量刑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对于“难案”,更加注重“专业化”和“庭审实质化”,对庭前会议、证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进一步进行完善,充分保障被告人享有的各项权利。

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审判执行效率

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后,由1名法官专司审理简易案件,受案数量大幅上升,针对这种情况,“快审”团队创新式的设计了文书自动化生成表格。该表格具有两大功能,一是在输入被告人基本信息后,宣判笔录、送达回证、移送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一次生成;二是输入刑期后,被告人服刑的起始日期与截止日期自动显示,从而大幅度提高了案件的事务性工作效率。对于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的被告人,敦化法院经与辖区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后,建立了被告人直接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的快速通道,判决生效后由专人将被告人和执行手续移送至司法行政机关,完成社区矫正相关程序的办理,确保审判与执行环节无缝衔接。

截至目前,敦化法院刑事案件“快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100%,自年初实施以来共受理案件63件,全部审结,占全部刑事案件的59.43%,当庭宣判率100%,被告人上诉率、检察机关抗诉率均为0,平均审理期限仅为4.39天。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既保证了审判工作效率的提高,也保证了审判工作的公正。案件有效分流,起到了良好的效果,1名法官办结了全院近6成的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还有效减少了被告人审前羁押,对被告人从快处理、从宽量刑,更好地发挥社区矫正功能,促使罪犯改造和回归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敦化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勇表示,“简案”指定专人审理,分流出一大部分案件,减轻了其余刑事法官的压力,法官更多地精力都集中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上,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也更加专业化,裁判文书的写作质量明显提高,刑事案件实施“繁简分流”以来,“难案”未出现发回、改判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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