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微信功能“面对面”调解案件

来源: 2017-03-28 11:30:28

 

近日,永善法院桧溪法庭首次采用微信功能成功调和了一起离婚案件,双方互谅互让愿意和好。

原告熊某与被告李某2015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般,被告李某嗜好酗酒,酒后经常对熊某进行殴打,打完了又认错道歉,导致双方感情出现裂痕。故熊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李某的夫妻关系。

法庭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李某现在外务工,多次电话联系李某,李某远在浙江宁波,无法请假赶回,通过添加微信后得知其不愿意离婚,而且在外务工的工资多半都寄给了原告熊某,他认为两人感情是很好的。经过法官开导后,李某同意通过微信的方式与原告熊某沟通彼此存在的问题。考虑到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且被告又具有真心悔改的意思,为了案件不留下后遗症,承办法官决定利用微信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利用手机微信你一言我一句诉说着,其中两人都流露了大量“依依不舍”的情感,此时,承办法官认为火候已到,是该组织双方调解和好的最佳时机了。经过承办人的细心说理,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原告熊某同意与被告李某和好,再给对方一次机会,整个调解过程在和谐的氛围下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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