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敦化法院高度注重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司法服务民生的重要内容,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妥善处理赡养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安享晚年。
立案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责,对赡养纠纷案件在立案、庭审、执行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生活困难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老人,能简化的申请手续就简化,能方便当事人的地方就给予最大的方便,使该类案件能及时得到立案和审理,充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一位85岁高龄的老人步履蹒跚的来到法院立案庭,申请起诉与三个儿子的赡养费纠纷。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由于老人年龄较大书写不便,帮助老人书写起诉状并替老人缴纳了诉讼费。在得知老人是被大儿子赶出家门后,在场工作人员纷纷伸出援手为老人捐款,解决老人的燃眉之急。承办法官收案后,于当日下午向三名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同时考虑到老人在开庭前生活没有着落的情况,积极联系民政部门,将老人送到了救助站,使老人在寒冷的冬天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情。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努力提高案件审理速度,积极引导老人合理表达诉求,并耐心倾听老人心声。针对存在的家庭矛盾,尽最大努力进行化解,让老人不仅等到物质保障,更能得到心灵安慰。
2月17日,在审理一位七旬老太的赡养纠纷案件时,老人由于患有半身不遂,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在审判区一楼了解具体情况后,与其儿子沟通,争取尽快解决矛盾。在得知其女儿无法联系后,主动上门送达,但由于家中无人传票没有送达。鉴于老人年岁已高,长期等待必将影响其生活,该院李法官耐心向老人解释案件审理流程,希望老人先解决与儿子的赡养费问题,待联系到其女儿后再处理与女儿的赡养纠纷。在近一个小时的耐心劝导下,老人终于同意与儿子进行调解,并高兴的与儿子一同回家。
执行中,对不在本地的被执行人,以打电话、发短信规劝的方式,对被执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通过短信告知付款的地点、方式等内容,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到位,并将执行款及时送到被赡养老人手中,保证被赡养老人的正常生活。
2月上旬,执行局在执行一起赡养费纠纷时,就遇到了自称是“孙悟空”老赖。申请执行人张大爷今年86岁,无经济来源,因七个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向敦化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依法判决后,四子张某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大爷无奈之下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了解案情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忠,耐心劝导,希望化解家庭矛盾,但成效不大。张某忠一度向法官表示“我有钱,但是我就不给,你们该怎么办怎么办,钱我就是不给,要不然你们就把我的血抽出去给老头”。法官通过电话与其沟通时,张某忠回答“我是石头里蹦出来的,我姓孙”。
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态度,法官决定采取执行措施,2月8日上午,张某忠被传唤到法院执行局,经过一上午的耐心劝导,执行法官从情、理、法三方面介绍了拒不执行带来的严重后果。张某忠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向法官承认错误,并表示给自己的女儿打电话,让其将执行案款送到法院来。当日下午15时许,张某忠女儿赶到法院,足额缴纳了执行案款,考虑到张某忠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有了正确的认识,并及时缴纳了执行案款,在法官进行法治教育后,张某忠保证“以后将及时给付父亲赡养费。”
同时,强化法官服务意识,所有承办法官在处理赡养纠纷案件中,坚决做到热心接待,专心倾听,细心答疑,诚心调解,耐心疏导,公正处理,竭力帮助老年人解决纠纷,针对一些矛盾较深、影响较大的赡养案件,主动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针对部分当事人宁当“老赖”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及时进行新闻曝光,达到解决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