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石家庄、长沙、廊坊等多地出台规定,明确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可以容错免责的情形。作为一项鼓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政策,去年以来,多省份开始探索干部队伍中的“容错机制”。
“容错机制”一石激起千层浪,受到广泛的舆论关注。有人担心“容错机制”是给一些干部犯错打上“保护伞”?最终让一些干部手握“尚方宝剑”,大摇大摆的侵害百姓利益,让反腐成为一纸空谈?有人却对“容错机制”给予十分肯定,认为要改革创新,就该给“给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要积极营造“敢闯敢试”的改革氛围。
笔者以为,要改革创新,就要“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高压的反腐强压下,让很多干部出现了“想干事不敢干”、“干错要担责掉帽子”、“不干事就不出事”的思想,久而久之在整个内部体制中弥漫着一股懈怠、消极的干事态度。且不说这样的思想不能推动中国经济发展,不能革新创造。恐怕就连为人民处理一些日常小事都要大打折扣。很多人想的是与其站在前沿风吹雨打,受百姓“指责”,受同事白眼,不如躲在背后当好好先生,求一时清静。
这也怕,那也怕,这也不敢,那也不敢的思想已经束缚了党员干部创新的脚步;而在工作中“干得多错得多”出错就被追责的机制让很多干部望而却步。在反腐、追责的高压形势下,不能让干部当缩头乌龟,缩在自己的壳里不出来,这样的队伍永远无法为人民谋利,更不可能为党和政府分忧。
改革就是敢于变化,创新就是敢于尝试。没有一千零一次的失败,爱迪生就无法发明灯泡;没有费莱明对医学的大胆尝试就没有现在的青霉素造福人类……每一份创新都有无数次失败的可能,我们不能因为有些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而去否认大多数想做事,愿做事的干部。因噎废食,是最愚蠢的行为,要改革,要创新,就应该为干事者撑腰。
笔者以为,改革创新当为干事者“容”,一方面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一方面要完善纠错容错机制,既不让专营着有空可专,也绝不让干事者受到委屈。各地方政府要花力气、花心思制定适合自己的干部激励机制,为干事者打开一道门,以无后顾之忧之态干好为民服务“这份革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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