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48小时门槛”?铁路部门不应为“任性旅客”买单

来源: 2017-03-22 11:22:57

 

3月15日,记者从浙江温州市消保委获悉,3月13日,该委致函中国铁路总公司,希望查询火车票改签制度中“48小时门槛”设置的合理性和理由,同时建议铁总从广大消费者利益出发,以大国企的社会责任角度出发,取消“48小时门槛”的设置,更以人为本、贴近民生。(3月15日澎湃新闻)

希望取消“48小时门槛”的设置,首先要弄清“48小时门槛”的由来。火车票的改签和退票一直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按照铁路总局的规定,在有运输能力的前提下,开车前48小时(不含)以上,可改签预售期内的其他列车;开车前48小时以内,可改签开车前的其他列车,也可改签开车后至票面日期当日24:00之间的其他列车,不办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后的改签;开车之后,旅客仍可改签当日其他列车,但只能在票面发站办理改签,且开车后改签的车票不能退票。对15天以内至开车前48小时,退票收取5%的费用,48小时至开车前24小时以内的,退票收取10%的费用。与航空、公路横向相比,铁路部门已经充分考虑了旅客的各种需求。那么取消“48小时门槛”的设置,真得是一个惠民利民的政策吗?其实不然,表面看是在为老百姓“撑腰”,但仔细思考便会想明白,这种做法并不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保护。

首先从大的层面讲,取消“48小时门槛”,必然导致铁路座位席位利用率下降,进而导致利润下降。但是即使作为一个服务型的国企,盈利也是铁路部门正常运行的基本保障。而盈利的下降必然导致相关研究、服务设施更新的推迟,间接的导致了服务质量的下降,为旅客出行带来不便。

从旅客个人层面讲,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契约精神深入每人的心中。而旅客购买车票,就是与铁路部门签订了车票买卖合同,当因旅客因自身问题,行程变更改签时,导致不能履行车票合同时,旅客因自身原因出现改签、退票等,均属于单方面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呼吁取消“48小时门槛”,是否算是呼吁企业为消费者的“任性”买单呢?铁路是为全国人民服务的大型国企,其本职工作是尽可能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方便旅客出行,而不是满足部分旅客“任性”需求,承担责任,这对其他旅客来说更是不公平的。而且如果取消“48小时门槛”,很容易造成部门旅客或者黄牛囤票,在临近开车时改签,反而让真正与需求的旅客买不到车票,这更是极大伤害了正常旅客出行的权益。

铁路部门在考虑旅客实际需求后,设置了改签的“48小时门槛”,既满足旅客提前改签的需要,又及时腾出位置,不影响其他旅客的出行。我们不能以所谓的“大型国企的担当”为理由,要求铁路部门无理由的为“任性”旅客买单,进而损害铁路部门和其他旅客的合法权益。

 

相关关键词: 旅客 门槛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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