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然成风之“村霸”的穷途末路

来源: 2017-02-20 17:51:41

    今春,对于我们老百姓而言像是憋在心底许久触碰不了的瘙痒突然释然,畅快无比。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要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接着,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其实,相对“老虎”而言,“村霸”充其量是只蚊子。而近年来,在“打虎捉苍”日趋紧凑的大环境下,“蚊子”却在广大农村地区肆无忌惮的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乱政、抗法、霸财、行凶等事件屡见报端。
俗话说:“基层不牢,地动山摇”, “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存在,不仅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农村社会稳定,而且严重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党和国家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落地实施。针对“村霸”等恶势力的猖獗,最高检察院出台的惩治意见无疑对     如何惩治“村霸”指出了明确的方向。
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性组织,而实际上,我国农村地区普片存在群众知识程度低、法律法规普及不到位,自身法律意识淡薄,防范意识薄弱缺失等,村民根本不能在“自治”中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加之部分乡镇政权对村庄的指导和监督以“自治”为由不予作为,甚至充当“村霸”们的保护伞。这些都直接导致本也是农民的“村霸”们敢于横行逆施、三番两次的挑战社会底线。
针对“村霸”们的违法犯罪行为,既要打突击战,又要打持久战,既要打击恶势力,更要培育善治理。在坚持零容忍,坚决打掉基层政权乱政行为的基础上,还得切实加强基层党的建设,要使好人在农村上得来、做的了、站得稳,更要让基层政权作为广大群的“后台”有法可循有法可依。常言道:“小康不小康,关键靠老乡”,一定意义上,“村霸”横行,无非是农村条件落后,很多有识有志者纷纷外出,其根源,还应加强乡村人文建设,把真正有建设能力的人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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