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建曾:扶贫“微腐败”,动摇“大根基”

来源: 2017-02-15 09:48:57

 “真没想到肉进了狼嘴里,还能抠出来!”吉林省农安县小城子乡小城子村这个年过得欢天喜地。2016年,县纪委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组成调查组进村挨户调查,发现50个大棚32户共计20万元的财政扶贫资金只发放了31个大棚22户7.6万元。贪污挪用财政扶贫资金的村支部书记和村报账员被依法处理,并追缴了违纪资金,镇财政所因监管不力也被追责。(2月14日,人民网)
近年来,随着党和政府对农村扶贫力度的加大,各种惠农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向基层。然而,在有些贫困地区,面对数量越来越大的扶贫资金,国家的扶贫政策竟然被某些扶贫干部当作“发家致富”的机会,一些贪腐分子居然动起了扶贫资金的歪脑筋,将贪腐“黑手”公然伸向了贫困户的“救命钱”、“活命钱”,扶贫款在执行过程中被肆意套取、侵吞,扶贫资金俨然成了“唐僧肉”,导致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频频发生。笔者不禁感叹,扶贫“微腐败”,动摇“大根基”。
众所周知,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也是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重要保障,一分一毫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并不是所用的资金,都用在了扶贫的刀刃上。在扶贫资金的滋养下,不少基层干部成了十足的“扶贫硕鼠”,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频频将手伸向扶贫领域,通过虚报冒领等方式截留扶贫款,造成了群众感受最深的“切肤之痛”,严重损害了群众的获得感,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笔者认为,扶贫资金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侵占。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比一般的贪腐更为恶劣,它直接损害的是贫困群众最切身的利益。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是敢对扶贫资金动歪念头,不管是谁,身居何位,都决不轻饶,必定会身败名裂。所以,对于扶贫领域出现的腐败行为,各级党委必须必须下真功夫,必须从严治理“微腐败”,对扶贫领域发生的腐败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让扶贫资金真正起到扶贫的效果,真正惠及扶贫对象,切实发挥好扶贫资金保民生、“兜底线”的重要作用。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所以,开展扶贫领域资金监督,关键要动真格,真刀真枪地干,治理才可能有实效。因此,要遏制扶贫领域腐败案件的发生,除了对涉案干部的严厉惩处外,还要及时发现并弥补制度的不足,优化扶贫体制,构建不愿腐、不敢腐的制度,把权力关进笼子,以此清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唯有此,才能真正确保精准扶贫工作正真落实到实处,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早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作者:梁建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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