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来安县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名单,成功执结了一件尘封五年的借款案。
2007年,被执行人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其熟人借款15万元,但到期后,张某未能按期还款。案件经法院判决,张某仍未履行,执行过程中,法院采取系列执行措施,至2012年,张某在履行10万元义务后外出,该院无法查找到可供执行财产和张某的具体下落,该案尘封于此。今年五一长假,承办人意外接到张某电话,据张某陈述:因年近六十岁,近几年一直在周边县市打短工维持生计,无力偿债,直到年前才返回家中;现儿子经济条件尚好,欲乘张某夫妻还能出行,准备带张某出去旅游,但在订购机票时,被告知已上“失信榜单”无法成行。张某只好求助承办人,寻求解决办法。当承办人阐明情况后,张某主动与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由张某一次性偿还6万元,申请人不再追究张某的任何责任。张某主动到该院交纳了6万元执行款。
因失信名单的威慑,尘封五年的执行案件一“招”执结。这不仅成功阻滞了张某旅行的脚步,同时,也给其家人诠释了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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