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法院加大拒执罪惩处“老赖”涉拒执罪受审

来源: 2017-02-16 15:03:49

 2017年2月15日,潢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公诉案件,被告人翁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张某与被告人翁某因提供劳务受害发生纠纷后诉至潢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翁某败诉。被告人翁某不服提出上诉,2013年3月27日,信阳市院终审判决翁某赔偿张某各项费用共计82948.3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翁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张某遂向潢川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接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被告人翁某仍置若罔闻。为逃避执行,翁某于执行过程中将其所有的一辆江淮牌中型货车出售,并将售车款项被挪作他用。因翁某的上述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遂将此案移送潢川县公安局。该局立案后,被告人翁某慑于法律的威严,在侦查阶段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赔偿张某各项费用共计78000元整。
该案由潢川县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2月9日起诉到法院后,该院快速立案、从速审理,鉴于被告人翁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且已经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取得被害人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翁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至此,其不光履行了生效判决,还因拒执行为受到刑事追究,为自己的人生添上了不光彩的一笔。
自2016年以来,为惩治失信、促进自动履行,依法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潢川县人民法院以打击拒执犯罪为核心,以财产申报、网络查控、黑名单制度、司法拘留和罚款等措施为抓手,多层次、全方位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治的力度,不断挤压老赖的活动空间,让他们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他们为逃避执行付出代价。潢川县人民法院仅2017年1月至今就已审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13件。截至目前,已将1015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最高法院失信黑名单,共对134名“老赖”公开曝光,依法拘留126人,罚款20人。通过对恶意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有力地彰显了司法权威。(李健  李刚)
 

相关关键词: 潢川 老赖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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