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地方巡察  确保利剑高悬

来源: 2017-04-26 16:09:46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大力推进巡视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巡视工作的实践看,县以下地方是巡视监督的空白,针对巡视工作存在的盲区,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探索市县巡察”的重要指示。

建立县委巡察制度,将填补对县以下地方巡视监督的空白,构建起完整的中央、省、市、县四级巡视巡察监督体系,丰富党内监督的新路径,形成有效衔、上下联动的新格局。

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看,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一些党员干部作风形象不好,基层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在群众眼中“微腐败”已成为身边的“大祸害”,它直接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挥霍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巡察是市县两级党委正风反腐的“尖兵”和“利剑”,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今年中央第一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也明确要求,各省在部署巡视全覆盖的同时,要同步谋划巡察工作。做好县委巡察工作,是中央、省、市对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出的新要求。

把握巡察方向,突出政治巡察。聚焦“忠诚、干净、担当”三个方面,才能推动巡察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政治标准、强化政治责任,把对党忠诚的要求,转化为落实上级部署的坚决行动;要紧扣“六项纪律”这个标尺,要敢当“包公”、敢唱“黑脸”;要注意把干部工作上的失误和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形成容错纠错防错机制,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巡察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的“利剑”,是对被巡察单位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健康体验”,巡察和被巡察单位要统筹协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为地方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干部保障、作用保障、纪律保障。

巡视巡察是手段,发现问题是目的,整改落实才是关键。巡察所发现的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巡察作用将难以有效发挥,巡察的的权威性、威慑力也必然会大打折扣。巡察结束后,巡察组要及时“交账”“对账”,被巡察单位要认真“建账”“管账”,做到交账要清、对账要准、销账要明。同时,还要对被巡察单位出其不意杀“回马枪”,释放“不是巡察一次就万事大吉”的信号,让心存侥幸的感到震慑常在。

因此,巡察工作高擎纪律“利剑”、擦亮问责“刀锋”,既不能打着网开一面的幌子给该负责任的干部放水,也不能以“治病救人”的名义让该打的板子落空。要坚持把从严巡察与关心爱护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与制度约束结合起来,使党员干部自觉知行止、存敬畏,敢担当、善作为,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相关关键词: 利剑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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