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集乡是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乡镇,1.8万人口,3.95万亩耕地,经济发展水平低。可就在这个人均年收入不足万元的穷乡镇,却出现了一位“千万元”级别的贪官。他就是于集乡原党委书记、乡长刘传银。(4月19日,中国新闻网)
据报道,这位于集乡原党委书记、乡长刘传银任职10年,利用职权侵吞各类公款823万余元,另有1082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法院近日以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刘传银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刘传银当庭服判。小官巨贪的强烈反差,再次印证了某些乡镇基层一把手的权力缺乏约束。笔者不禁感叹,“小官巨贪”暴露监管缺位。十八大以来,反腐工作不断深入,高官巨贪屡见报端,基层小官大贪、巨贪也是不甘示弱,现在来了个穷乡镇千万级的贪官刘传银。其实,乡党委书记、乡长在我国现行体制下的确算不上什么大官,然而这类“苍蝇”官员进入大贪行列却不少,这就是所谓的“小官大贪”。这些“一把手”之所以容易成为腐败分子,就是手中不受监督的权力惹的祸。从报道不难看出,在刘传银的手里有一种不受监督、不受制约的权力,他对自己从上级部门“要回来”的钱,可以随心所欲,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笔者认为,出现“小官巨贪”现象,一方面是权利过于集中,一把手一手遮天,内心贪婪是其贪腐的内在因素;另一方面,外部监督缺位是其能够长期贪腐的外在因素。比如这位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一肩挑的刘传银,最大的原因就在集财政审批、人事大权于一身,出现上级监督不到位、同级监督无力、下级不敢监督的问题,出现了监管真空,所以长时间的为所欲为就不难理解。同时,由于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利益群体的形成更加简单,减少了被曝光成本,给了权力更大的寻租空间。最终,权力在任性中走向了腐败,然而法网恢恢,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逃脱不了法纪的惩处。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如何把“一把手”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于遏制腐败增量有着非常重大的作用。因此,要想重点遏制“小官贪腐”,必须采取多措并举的方式,一方面,所有执纪监督必须严格,决不能手软,更不能姑息。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权力专门制约机制,把“一把手”的权力牢牢的管住,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唯有双管齐下,全方位多措并举同时进行,当形成制度反腐,权力将真正的关进制度的笼子,遏制“小官贪腐”才势在必得,才能真正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