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法院“倒春寒”亮剑“执行难”行动显成效

来源: 2017-04-11 09:14:43

 

为贯彻省高院、市中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如期完成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工作目标。潢川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利用清明期间外出人员回乡祭扫的有利时机,自3月30日至4月8日,开展为期10天的“倒春寒”集中执行行动。以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和拒执犯罪为重点,以实际执结一批涉民生、金融类案件为目标,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执行局精心准备,召开执行员联席会对拟执行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逐案分析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郭长林多次到执行局听取集中执行情况汇报,全程参与、靠前指挥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与执行干警一道放弃假期休息、起早贪黑,始终坚守在一线。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建国,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程有林和执行局负责人李忠带队行动、冲锋在前。全体参战干警无私奉献、不惧困难,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后勤、宣传部门则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执行人员采取了灵活的执行策略:对需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根据他们的活动规律,利用节假日及工作日凌晨、夜晚时段“定点出击”,让他们无处可躲、无路可逃。对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涉嫌拒执犯罪的,依法运用刑事手段予以打击。将对被执行人的“执行通知书”公开化,以“敦促令”的形式向社会发布,同时发布“悬赏公告”,广泛发动群众协助执行。

为了让人民群众更多的了解和理解执行工作,该院加大对本次集中执行行动的宣传力度。邀请当地主流媒体见证执行行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报道集中执行行动。

集中执行行动期间,潢川法院共出动干警120人次,车辆32台次,执行案件65件,执结29件,和解部分履行2件,执行到位金额262.07万元;依法对27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并对3人进行罚款;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人,刑事自诉立案6件,判决2件,和解并履行完毕撤回自诉4件;查封被执行人房屋3处、扣押车辆2台;通过网络、微信平台,户外大屏幕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期68人;在车站、集市、广场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和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住处张贴《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通告》和《悬赏公告》42份。

“倒春寒”集中执行行动的成功开展,再次彰显了潢川法院攻坚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有力推动了该院“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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