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东台市警方对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上路行驶的涂某(男,41岁,淮安市金湖县人)处以行政拘留3天,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
3月13日上午10时20分,涂某驾驶一辆牌号为苏0808259的变型拖拉机行沿229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90KM+800M处时,被在市际卡口执行两会安保任务的东台市溱东中队民警发现其所使用的驾驶证有伪造嫌疑,遂与发证单位联系。经核查涂某使用的驾驶证系伪造。原来,涂某原来没有变型拖拉机驾驶证,为图省事,没有经过考试,竟然找人办了一本变型拖拉机驾驶证。涂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上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东台警方依法对涂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3天,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