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东台市公安局对涉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不相符合营运汽车的违法行为人薛某(男,27岁,如皋市东陈镇南庄村九组人),被处以行政拘留3天,罚款2000元,记12分并扣留驾驶证的处罚。
3月5日下午4时30分,薛某持C1证驾驶苏FD864*号中型普通货车,沿226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市际唐洋治安卡口(257KM+100M)处时,因行驶异常,被在此处实施“两会”安保的东台市唐洋交警中队民警查获,薛某C1证竟然驾驶货车上路行驶,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东台市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驾驶与驾驶证载明不相符合营运汽车的薛某作出行政拘留3天,罚款2000元,记12分并扣留驾驶证的处罚,薛某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