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武某(男,52岁,东台时堰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东台市警方依法逮捕。
2月8日下午2时50分许,武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东台市弶张线由东向西行驶至67KM处时,被溱东交警中队执勤民警查获,其血样经盐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每百毫升96毫克,构成危险驾驶罪。
2月23日,东台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武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相关关键词: 摩托车
来源: 2017-02-23 13:51:48
2月23日,武某(男,52岁,东台时堰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东台市警方依法逮捕。
2月8日下午2时50分许,武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东台市弶张线由东向西行驶至67KM处时,被溱东交警中队执勤民警查获,其血样经盐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每百毫升96毫克,构成危险驾驶罪。
2月23日,东台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武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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