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明确提出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任务转嫁给乡镇政府。(2017年2月21日新京报讯)
当前乡镇公务员工作中存在部分消极因素:首先,工作任务繁杂。乡镇公务员是公务员中最基层、最前线的一个群体,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无论什么政策、法规、方案、活动,都需要通过乡镇公务员的努力以落到实处。其次,工作环境不佳。乡镇公务员经常需要进入乡村一线开展工作,常常要直面相对破旧的环境,有时还需面对少数难以沟通的群众,工作环境相对较差。最后,晋升空间狭窄。乡镇职级本身空间就小,对于一般乡镇公务员来说,可能副科级就是一生追求的最高理想和目标,随着行政体制的改革,乡镇职权空间正逐步收窄,乡镇公务员的成长空间非常的小。
《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乡镇政府职能、提升乡镇公务员活力。一是区分职能任务,明确乡镇政府发展方向。《意见》从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优化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创新乡镇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等方面提出相关举措,明确了教育、就业、养老、医疗和文化等方面服务职能,对于后续乡镇建设发展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二是理清任务分工,减轻乡镇公务员工作负担。《意见》要求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任务转嫁给乡镇政府,理清了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公务员的职能任务,对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工作内容和主体责任明确划分,有效避免了之前部分职能不清、工作层层加码等问题。第三、增加乡镇工作补贴,提高乡镇公务员的工作激情。乡镇公务员流动性很大,很多外地人员一般干一两年就走,主要原因就是工资比较少,补贴也跟不上。多数乡镇公务员每月能领到的固定工资在2000到3000元之间,享受基本的医保和住房公积金,日常生活开销和物价上涨之后,每年所剩无几。《意见》要求乡镇工作津贴,可以显著提高乡镇公务员的积极性,大家相信未来会越来越好。(李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