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茂名市原政协主席冯立梅因犯受贿罪一审获刑10年半,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80万元。在20年间,冯立梅先后收受28人贿赂共计千万。冯立梅是在退休两年多后落马的。2011年,冯立梅被传出事,他在退赃时当着众多官员打了老婆一耳光斥其收钱,被网友称为官场“实力派”演员。(5月17日,重庆晚报)
官员违法犯罪后总要为自己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借以开拓,其目的是为了掩盖自己犯罪的事实。然而,如同茂名市原政协主席冯立梅这般,退赃时当着众人扇老婆耳光借此掩盖事实真相的恐怕还是第一人。在法律面前,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面前,在人民群众雪亮的眼睛面前,这些都只是小伎俩,将其戳穿只是时间问题。
任何戏剧表演都掩盖不了犯罪事实。冯立梅当众打老婆耳光,绝不是因为老婆收取了别人的贿赂,而是他为了掩盖更多事实而上演的一幕戏剧。冯立梅是一个八面玲珑的能人:凡是地方有事没有他摆不平的,凡是他人有事找他没有解决不了的。在经济大潮中,在法律未完善的情况下,在人们注重经济发展而忽视制度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当下,这样的能人往往会被别人拉下马,或者自己受不住诱惑而自动下马。在铁的事实面前,这样的能人怎么可能听凭于法律的制裁,他们同样会想尽一切办法为自己开拓,于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上演了开头的一幕。
完善党纪法规方能避免能人“演戏”。在现实生活中,不乏有着很多能人。正因为他们是能人,正因为他们有着常人难于解决的办法,因此他们总是拿法律当儿戏,总是想方设法打法律的插边球,或者是寻找法律的漏洞,而从中谋取个人利益。为此,我们的权力部门,我们的法律机构,有必要根据国家发展需求,适时制定或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将法律打造成为一张严密的体系网络。在此基础上,打造一支坚决执行此法律体系的高尖端人才队伍,让所有的法律都能落地生根,让所有的官员都能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充分发展,而不是另辟蹊径为自己寻找利益最佳点。
总之,戏剧表演只是人们闲暇时的一种娱乐手段,他的适用范围不是官场,更不是用来对抗国家的法律法规。因此,一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唯一的出路就是:认罪伏法,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