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受贿、挪用公款案,对被告人毛小兵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毛小兵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5月12日中国网)
权力是把双刃剑,用的好就是“白求恩”,用不好就是“刺客”。而位高权重,更是一把重量十足的剑戟,一人之上,万人之下,掌握着一方经济命脉、人事调动。如此“含金”的权利,成为不少掮客者瞻仰的“偶像”,企图与握权者抱团发展,各取所得。也因此,不少一把手掉进了糖衣炮弹的里。但是苍蝇不盯无缝的蛋,与其说是被糖衣炮弹侵蚀,不如说是自我“围猎”。“权力是把双刃剑”的道理人尽皆知,作为位高权重者,在肩负重任之时,更应知晓其利害,并设防。
盘点十八大以来31个省份的“首虎”,不难发现2014年是“打虎”高峰年,共有13省份“首虎”落马;其次,2015年有9省份“首虎”落马,2013年则是8个。曾经的“领头羊”沦为“首虎”,曾经也是在台面上对党员干部提出谆谆教诲的人,却在“火眼金睛”下,原形毕露。一个懂法、懂治、懂规矩、懂组织纪律的权重者,为何会被“围猎”呢,值得深思。
康熙皇帝,曾木兰围场狩猎时写下“初晴少顷布围猎,好趁清凉跃骕骦”,而今,个别党员干部却“不施仁义,攻守之势异也”。把围猎箭头转向自己。习近平在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强调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要注重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坚持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如此旗帜鲜明的理论指导,为防“围猎”提供了遵循。但是为何个别位高权重者却还是被自己“围猎”了。
欧阳修《伶官传序》写道“盛衰之理,非曰天命,岂非人事哉?”历史事实告诉我们掌握人命运的不是天,而是人自己。宁信鬼神,不信马列;明知山有虎,偏向此山行。如此走向,在于自己意识决定。而位高权者,就如“唐僧肉”“香饽饽”,对那些嗅觉灵敏的行者有吸引力是必然。细想,每个人都是平等,为何要对你鞍前马后,还不是冲着干部手中的权利。而作为位高权重,每天都接受着先进思想、政策的洗礼,理当有免疫力,为何呢。
监督缺位和乏力,也是党员干部自我“围猎”的重要原因。居庙堂之高,下属对其毕恭毕敬,百姓遥不可及。如此的监管真空,不受监督的“位高权重”必然导致腐败。毛小兵就曾说:“权力在我手中已不是牛栏关猫,而是根本没有关到笼子里。”客观分析,自我“围猎”不论是情理之中还是意料之外,其“易容”手段高超,作为“位高权重”更是自我反“侦查”。比如“夫妻档”“父子兵”的家族式腐败、“荣辱并举”的抱团式腐败、“各取所需”的交换式腐败、“借鸡生蛋”的金融式腐败等,没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加之高清晰“B超”,还很难发现。天高皇帝远,同级监督心太软,下级监督无济于事,群众监督遥不可及的现象依然存在。在一个监管真空的环境下,来去自如,这不是糖衣炮弹者能所具备的能力,更多是在于自我“批准”。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重红薯”。党员干部位高权重,身兼要职,众望所归。一旦自掘坟墓,自我“围猎”,必然给党和政府带来极大负面影响,同时,“廉洁奉公”的好干部又在百姓心中打了“折扣”。像高育良、祁同伟、丁义珍、刘新建、赵德汉、陈清泉、肖钢玉等的自我“围猎”,必然一抓一窝,一挖一串,重创了绿色政治生态;像苏荣、白恩培等人,“一人得道,全家俱荣”,把执政为民变成公心为已,严重影响党执政根基稳固;像邓为民、毛小刚等人,“双面人”,罔顾法纪,仍与炮弹者交往不断,这种貌合神离之人极大地损害了党的公信力。
习总书记强调,为官发财不可同道。其实,也乃拒腐秘籍。古人就有“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教诲,如果党员干部这山望着那山高,把“你升官,我发财”作为位高权重的砝码,必然会被自我“围猎”。既然选择为民请愿,就不能以中饱私囊、封妻荫子为业,可以和商人平等交往,但必须心中明净如水,清心寡欲,不与其勾肩搭背。这不仅是职责所在、纪律要求,也是党性宗旨所决定的。
治国先治吏,官清民自安。位高权重,必然肩负责任重大,要想政治清明、国泰民安,位高权重者应涵养“臣门如市,臣心如水”的淡泊之心,紧绷纪律之弦,做到“行权勿忘公,持权当自重”,不为物役,不为财迷,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做好百姓的父母官;不踩“红线”,补足精神之“钙”,不断自我革新、、纯化、提升,做一名合格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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