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公布了一份长达11人的处分名单,全都是该县“洞旺公路”项目骗取国家扶贫资金案中因失职渎职而被追责的公职人员。(《中国纪检监察报》,5月11日)
随着扶贫攻坚战的全面打响,各级政府纷纷加大了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力度,一时间资金的大量集中聚集确实改变了不少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但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扶贫资金频频沦为“唐僧肉”被不法分子截留挪用、侵吞,严重影响扶贫攻坚成果,损害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脱贫致富与修路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各地开展扶贫工作也几乎都从修路开始,这本无可厚非,但是近年来却接连曝出“豆腐渣路”的新闻,给“扶贫路”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驻马店泌阳县等地都曾曝出扶贫道路成“豆腐渣路”的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是什么让扶贫道路频频变为“豆腐渣路”?从此次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曝出的案件中不难看出,在项目的招投标到审核验收环节,都存在政府监管缺位的问题。招投标环节,县发改局并没有按程序审核代理机构资质,而只是坐在办公室里随便翻翻就“审核”完了;在验收环节,县交通、审计、财政等单位“不按常理出牌”,都不到现场进行踏勘检测,而只是坐在办公室就完成了验收。正是因为这样极不负责的工作态度,才给了张跃红这样的不法商人以可乘之机,通过扶贫项目来大发横财。
要破解扶贫路变“豆腐渣路”,还得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一方面,要完善监督制度,在项目的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管,尽可能压缩寻租空间,减少腐败发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要完善追责制度,适当提高违纪违法成本,倒逼公职人员认真履职,杜绝坐在办公室就完成道路验收的尴尬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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