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驻京办经历了一次“大瘦身”,总共撤销了625家。新华社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县级驻京办改名为服务中心、联络处、会馆等,仍然私下运行。(4月22日中安在线)
20世纪80年代后,驻京办逐渐进入了繁荣期。随着各级各类驻京办爆发式增长,由此也引发了诸多乱象。比如,有的沦为了接待办,助长了公款吃喝、年节送礼等歪风;有的借机谋私利,为领导及其家人来京提供“一条龙”服务;有的钻财务管理漏洞,把公家的钱揣进个人腰包。可以说,驻京办曾长期被公众诟病。
在这么一种情况下,2010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意见》对省市县三级驻京办提出了要求,保留省级驻京办,县级驻京办全部撤销,地市级驻京办经省政府核准后可保留。而且明确规定,撤销的驻京办事机构严禁以变换名称、转移驻地等形式变相保留。
按说,中央既然下达了“逐客令”,那县级驻京办就应该立马卷铺盖走人。然而,一些县级驻京办并没有这么做,或是披着公司、会馆伪装继续潜伏,或是搬进居民小区隐蔽办公,或是依托酒店旅馆变通运作,就是不愿意主动撤离。中央下文都赶不走县级驻京办,表面上看似乎有些不可思议,事实上却一点也不奇怪。
众所周知,地方发展所需的项目、指标、物资和资金等,大多集中在中央各部委手里。在僧多粥少的现实语境下,项目、指标能否审批下来,物资、资金可争取到多少,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手握权力的人。一个十分注重人情的社会,地方干部经常往部委跑一跑,主动找老乡聊一聊,其结果自然就不一样了。情到深处所带来的种种好处,正是一些县级驻京办撤而不离的重要原因。
由此可见,让县级驻京办彻底退出舞台,关键要铲除“跑部钱进”的土壤。一方面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尽量减少权力吃拿卡要机会。另一方面织密扎紧制度笼子,严格资源分配、项目审批标准和程序,最大限度压缩权力自由裁量空间。同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给暗箱操作留有任何余地。
除此之外,对那些改头换面的县级驻京办,还需加大查处力度。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挨板子,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受惩戒,绝不能纵容不守规矩者跑坏了社会风气。相信,只要补齐了制度短板,落实了监管责任,运用好问责利器,县级驻京办即使有跑部捞实惠的心思,恐怕也未必有一直藏下去的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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