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清流法院民二庭(金融破产审判庭)在金融司法服务中心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成功化解关于福建省清流县马地煤矿有限公司的2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结案标的金额达2,134,356.89元,妥善化解了涉企不良贷款纠纷,充分发挥了金融司法服务中心和金融案件的“绿色通道”作用,对不良贷款采取快审快结。

来源: 2017-04-25 17:55:39
4月19日,清流法院民二庭(金融破产审判庭)在金融司法服务中心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成功化解关于福建省清流县马地煤矿有限公司的2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结案标的金额达2,134,356.89元,妥善化解了涉企不良贷款纠纷,充分发挥了金融司法服务中心和金融案件的“绿色通道”作用,对不良贷款采取快审快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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