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杂草以增加土壤肥力是农民备耕整地时的一贯做法,但用火需谨慎,稍有大意就会酿成苦果。近日,黄某因犯失火罪,被靖西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6年3月13日,家住靖西市地州镇的黄某在本村山上整理田地,准备种植水果。将之前在田地割下的杂草点燃,不料当天天气干燥,火越过防火线向山上蔓延,造成森林火灾,大面积灌木林被焚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由于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322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的行为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