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称,河南焦作原常务副市长王宏景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据记者了解,王宏景从任职到落马不过40天时间,被称“最短命的副市长”。(3月25日, 中国网)
据报道,王宏景作为原国家统计局局长王保安的弟弟,在王保安落马后不久就被纪委带走。从当选市副市长到被查落马,王宏景任职焦作市常务副市长的时间不到40天就落马,以致于落下“最短命副市长”的笑柄,引起了舆论热议。笔者不禁感叹,“短命市长”暴露“提拔漏洞”。
最短命副市长”落马了,一方面反映出党中央持续抓反腐倡廉的成果,另一方面却暴露出在提拔领导干部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从“最短命副市长”的腐败事实来看,还不到40天就落马,说明他的问题不是在副市长这个岗位上发生的。如此看来,他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落马,“最短命副市长”的腐败问题是在当上副市长之前就一直存在的。说白了,不到40天就落马,说明肯定是带病提拔。那么,带病提名、带病任职的问责板子究竟该打给谁?
众所周知,为了治理带病提拨,国家多次出台管理制度强调要杜绝带病提拨,但遗憾的是带病提拨现象却一直存在。回顾这些年官员落马的新闻,我们还能找到不少的“短命官员”,比如河南漯河市长的吕清海上任49天落马;王昆山出任河北保定市委书记仅54天就被双规;而史上“最短命”的则是原贵州长顺县政协副主席胡方瑜,从上任到落马只有1个小时。以上“短命官员”现象频频出现,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民众敏感的神经。
“用对一个人,激励一大片;用错一个人,打击一大片。”官员“带病提报”,无疑会污染官场的生态环境,形成“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压缩德才兼备官员的晋升空间,打击其他同志干事创业的热情。因此,“最短命副市长”的案例,值得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认真反思和总结。那么,如何防范和杜绝官员“带病提拔”呢?首先,要把好任前考察关,要深入地做调查,多方求证。其次,要进行“终身追责”,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最后,要及时公布,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 “最短命副市长”落马了,但这不应该是终点。“最短命副市长”的落马,让人们看到了选人用上的失察失误。试想,如果这些官员继续“带病”下去,会给党和人民造成多大的损失。因此,各地各部门必须加强对 “带病提拔”现象的治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考察识别干部时千万不要犯选择性“失明”的错误,唯有严肃选人用人纪律、端正选人用人风气,才能真正让选拔晋升的大门为优秀的同志敞开,避免类似“短命市长”的闹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