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零查处”再为“执纪不为”敲响警钟

来源: 2017-03-23 14:09:56

 

针对乡镇纪委存在“零查处”现象,甘肃省纪委迅速召开集体约谈会议,通报“零查处”乡镇名单,督促限期实现执纪审查“零突破”。(人民网 3月22日)

正风肃纪、反腐倡廉,经过五年来持续高压态势的打虎拍蝇,可以说早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一个地方“零查处”,有这个地方确实不存在干部违规违纪的可能,当地的群众最清楚、最能反应,这时候,他们对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必然充满信心,对政府十分认同,对政府工作十分支持,对未来充满希望。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地方仍存在着执纪问责失之于软、失之于轻的情况,一些纪委书记们怕啃“硬骨头”、不愿啃“硬骨头”或是啃不下“哽骨头”,是执纪审查“零查处”的重要原因。

有案件线索未能成功查处造成“零查处”,可以归类于能力不足;而未成功查处的同时又未向上级纪检部门报告造成“零查处”,是态度的问题,更是政治纪律、政治意识、政治担当的缺位。

在“本单位不能查处或是不便查处时,把线索、资料报告上级纪检部门,并由上级纪检部门进行查处”的情况下,仍然是“零查处”,这种纪委书记,显然是失职甚至赎职的,是不合格的纪委书记。仅仅是“通报”提醒,是对他们最大的关心爱护了,也是对他们是否还适合继续作纪检干部做最后的检验。如果在通报后能够迅速醒悟过来,“知”错即改,说明关爱没有白费,可以继续检验;如果在通报后仍然我行我素、不知悔改,就需要坚决“拿下”,并视造成的后果轻重,追究相关责任,给正风肃纪一个交待,给全面从严治党一个交待,更是给群众一个交待,也是给愿干、能干的人提供平台。

面对“零查处”,必须“零容忍”。一是要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做到执纪问责从我做起,推动监督执纪逐步走向纵深、走向严硬;二是要强化责任追究,对贻误落实、消极应付的,对压案不报、袒护包庇的,一经发现,必须严肃问责,做到发现一人,处分一人,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从每一件案件做起,从每一位纪检干部做起,打造监督执纪铁军。

没有违规违纪的“零查处”是正风肃纪、反腐倡廉的永远追求,更是广大群众的福音。“行百里者半九十”,而五年的时间对于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显然还处于出发不久的阶段,正风肃纪永远在路上,需要持续用力,才能久久为功。我们,一直在看着。

 

相关关键词: 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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