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中,塔县法院审监庭结合工作职能和实际,着重强化三种意识,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努力拓展审监工作成效。
强化“监督”意识,努力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争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理解支持。审监庭积极联络代表委员,认真答复代表质疑,虚心听取工作意见,自觉接受代表监督,主动征询代表意见,及时反馈工作信息,赢得代表一致认同。
强化“息访”意识,努力提升审监案件效果。针对民商事申诉、再审案件中当事人对立情绪强、矛盾易激化、息诉化解难的状况,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要求承办法官注重把握时机,力促案件调解结案;对双方差距较大经工作调解无望的,努力做到程序规范透明,裁判结果公平公正;对正在审理或裁判生效后的当事人来访的,认真接访,耐心听访,真诚劝访,稳妥处访,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强化“质效”意识,从根本上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一方面,对各类案件逐案进行评查,建立评查档案,每周对评查的案件质量进行通报,通报合格、不合格、差错、瑕疵案件的数量及存在的问题,对评查出的共性问题进行归纳,提出整改意见,促进法官提高审判水平和公正司法水平;另一方面,借助现代化办公手段,通过网上办案系统全面规范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以及庭审活动,加强审限管理,创建了“三位一体”的超审限纠防机制,即超审限预警机制、解决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从而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