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善法院大兴法庭通过案款相抵的方式及时兑现了两件有给付内容的案件,使得田某、邓某间的宿怨终于得到了化解。
田某、肖某与邓某家系邻居,双方于2015年因琐事发生抓扯,导致田某、邓某不同程度受伤。邓某于2016年4月向法院起诉,经过一、二审判决,由田某及其丈夫肖某连带赔偿邓某医药费等损失共计13851.61元。因田某在本诉中未提起反诉,现田某向法院起诉邓某要求赔偿其医药费等共计5086.85元。经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及时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邓某赔偿田某医药费等损失共计1500元。为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矛盾,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法庭通过督促田某及时履行义务,田某主动将13000余元案款交至法庭。在田某起诉邓某健康权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后,在兑现案款时,法庭在将邓某应该支付给田某的1500元案款予以扣除后,及时将剩余的12000余元案款兑现给了邓某。至此,田某、邓某间长达两年的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案款兑现后,邓某说:“我坐不起车,晕车十分严重,坐一次车像生了一场大病。这回好了,在法庭的督促下,案款这么快就兑现了。以后再也不用来回跑路了,连申请执行都免了。感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