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老龄化逐步来临,老年人因再婚引发的纠纷逐渐增多,永善法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办案法官务必加强对老年人的关心关爱,妥善处理这类案件。
近日,永善法院桧溪法庭的法官就用真情感染让一对“闹离婚”的再婚老人携手相伴。
一方是87岁的老爷爷、一方是78岁的老奶奶,这对再婚4年的耄耋老人因老奶奶长期在自己原来的家,不能照顾老爷爷,老爷爷要离婚。谁料老奶奶提出索要“劳动报酬费”,不给就不离。双方没谈拢,对簿法庭讨说法。
2013年1月,83岁的丧偶老人邓某想寻个“老来伴”安度晚年,后经人介绍与小9岁的杨某相识,俩人于2013年7月9日办理结婚手续,双方均为再婚。婚后两人居住在邓某的房子,因杨某没有经济收入,家庭开销都由邓某的退休金支付,两人身体硬朗,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两人也会在邓某原有的土地上耕种部分庄稼,杨某付出的劳动较多。
2017年春节,俩人因家庭琐事闹矛盾,杨某就回了自己原来的家,不再回来了。邓某心想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为了彼此能得到子女更好的照顾,于是提议离婚。杨某却要让杨某支付她这几年来的劳动报酬,不然就不离婚,双方争执不下,闹上法庭。
双方都是耄耋老人,半路夫妻再离婚,杨某要求的“劳动报酬费”,邓某该给吗?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对杨某解释所谓的“劳动报酬费”的相关规定,杨某意识到向对方提出的此项要求是不对的,她只是不愿意离婚而找的借口。经过法官多次调解并真情倾心做双方思想工作,两位老人被法官的真情感动了,彼此增加了相互理解,两双满布皱纹的双手又颤抖地握在了一起。原告邓某向法庭申请撤诉。
本案两位耄耋老人虽然为家庭琐事有些矛盾,但感情并未破裂,笔者在此希望两人能够珍惜彼此来之不易的“黄昏恋”。同时也想对类似的老人说一句:“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再婚夫妻更应珍惜感情,不可一有冲突就对簿公堂,况且两位当事人年纪都大了,应该在今后生活中互谅互让,多加沟通,互相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