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后,备受关注的民法总则草案8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新华网,3月9日)
近年来,随着信息时代的飞速发展,网络已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网络世界正逐渐被大众所接受并大有与现实世界“分庭抗礼”的趋势。
一提及网络世界,多数人的第一反应都会是“虚拟世界”,然而,如今的网络世界,虽说依旧“虚拟”,但是本质上与现实却相差无几。可以这么说:现实世界有的,虚拟世界都有;相反,虚拟世界有的,现实世界还不一定有。正因如此,虚拟世界才越来越受到年轻人的追捧,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
与现实世界相同的是,虚拟世界中的每一个“公民”也有自己的“财产”;与现实生活不一样的是,虚拟世界的财产一旦被“盗窃”,便很难被追回……
作为一名曾经的“资深游戏迷”,笔者也像众多游戏爱好者一样曾经疯狂购买游戏装备、废寝忘食的怒刷副本,但同样也遭遇过“盗号狗”的眷顾,致使所有装备一去不复返、所有辛勤都付诸东流。也想众多游戏爱好者一样,笔者也只能选择“少年不哭”,只能选择“重头再来”。
然而,当我们面对“盗号狗”的时候,除了能够咒骂他几句,还能做什么?毕竟,“隔着电脑又弄不死他”。此时此刻,由于我们在网络虚拟世界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无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使得我们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只能够忍气吞声。
此次将“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纳入总则的修订范围,既顺应了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发展的现实需要,也为虚拟财产多样化后进一步加强民法意义上的保护奠定了基础。同时,也是是作为全国最高立法机关的全国人大依法行使民主权力、为人民代言的具体体现,更彰显了我党治理网络生态的决心与信心。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我们不能因为它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就任由它漫无边际的“虚拟”下去,虚拟世界也应该有条条框框,否者就会扰乱现实世界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