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静的山村里,两家人因邻里纠纷发生口角,经过一场打斗,彼此安宁的生活被打破。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被告人家徒四壁,妻子在家务农,收入微薄,孩子上大学,还有老人要赡养,妻子替丈夫履行债务后,两家人冰释前嫌。
相邻之争,丈夫出手受刑罚
时间回溯到2016年5月11日,冉某的妻子与陈某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冉某夫妻二人将陈某父子砍伤,治安员赶到现场后,见状立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将冉某夫妻二人抓获。经鉴定,陈某为轻伤一级,陈某父亲受轻微伤。法院经审理认为,冉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公安机关对冉某妻子作治安处罚。
庭审中,陈某认为,冉某夫妻二人属故意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冉某夫妻二人未实施共同侵权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冉某妻子不应对陈某的损害结果承担责任,但冉某在此次事件中,是主要原因,应承担90%的责任,判决冉某赔偿陈某医疗费等17231.94元。可冉某被判入狱,陈某的权益如何实现。
监狱受刑,执行案款难了结
虽然冉某受到了刑罚制裁,但民事责任怎么了?在执行过程中,法官们多方查控,四处奔走,但执行案款还是难以兑现。
“我都在监狱里蹲着,哪里有钱给嘛!”法官到监狱向冉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并查询了冉某银行账户及财产状况,查明冉某确无可供执行财产。
时间渐渐过去,陈某父子因权益未实现,找到执行法官倾诉:“他家两口子把我打伤的,现在医院的医疗费都还没有付”。而冉某家里孩子要上学,还有老人要赡养,又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陷入两难。
多方查控,补偿款解两家难
虽然执行陷入僵局,但执行法官依然对冉某的财产时时查控。2017年2月16日,执行法官查询到213线国道扩建,冉某户土地被征用,获得了房屋及附属设施赔偿费。
“钱是我领的,该给的我会给。”冉某妻子到法院后,同意给付判决书确定的案款17231.94元,但认为自己是主动缴纳案款,不应承担执行费。
执行法官主动联系了冉某亲人给其妻子进行思想疏通。同时,告诉冉某妻子,如果她主动替丈夫履行案款,案件执结的法律文书,是她丈夫在监狱中,考核其减刑、假释的重要依据。冉某妻子反复考虑后,交纳了案款及执行费。
“我们两家是邻居,他家呢情况我也清楚,孩子在读大学,丈夫在监狱服刑,还有老人要养,幸好有这点补偿款,我们的钱才得以兑现,这家媳妇还是守信用的。”陈某领取案款时,这样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