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提出,设立总河长领导下“三级党政、四级管理”的市、县、镇、村四级河长管理体系,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总河长,总牵头全市河长制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腾讯网2月28日)
又是一个环境保护政策的落地,“河长制”正式落户成都市,引人关注的不仅仅是这个制度的落地,更引人关注的是成都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总河长”。成都作为西部地区的中心,发展尤为迅速,但是随着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也越来越严重,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热切关注,而去年冬季的严重雾霾更是让市民苦不堪言,可见,“河长”肩上的担子是相当重的。
或许,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总河长”,有些人就有些质疑了,市委书记、市长管着全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还有空来管河湖治理吗?这恐怕仅仅是挂名,一个噱头罢了。但是,仔细想一想,正因为市委书记市长管着全市的社会发展,将“总河长”放在他们身上不是能够更好的掌控全局,更好的推动全市河湖治理工作吗?
其实,“河长制”最早出现在江苏无锡,目的就是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而随后又有多个地方实行“河长制”,所以,“河长制”落地成都是有成功经验的,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的,有迹可循,而如此一来最大的好处就是政府能够在结合实际的情况下迅速的作出反应,少走许多弯路。
另外,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总河长” ,总牵头全市河长制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还有两方面的优势,一方面是政策执行优势,《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河长制管理工作从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防洪能力提升、水网体系建设、行政执法监管等多方面抓起,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总河长”能够有效的将政策下压,有效的克服政策落地难的问题,从上至下的推行《实施意见》,全面推动河湖治理工作;另一方面是资源整合优势,《实施意见》还要求要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市委书记市长作为“掌门人”,在资源整合上有着先天优势,能够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力量,集中整治河湖环境问题。可见,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总河长”,此处可以有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