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规范化建设,推动文明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继续深入开展以“一堂、一队、一牌、一传播”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建设活动。
“一堂”,建立道德讲堂。领导干部带头,以多种形式授课,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一队”,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组建了一支“学雷锋小分队”。围绕“三关爱”(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主题,积极开展、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加强对志愿服务的组织协调,保证有明确的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
“一牌”:设置一批公益广告宣传牌。充分利用单位宣传栏、走廊、绿地、建筑物、廉政教育基地等公共设施,设置宣传道德模范、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礼仪、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公益等文明提示牌,引导干部职工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崇尚道德,践行文明。
“一传播”:利用网络传播文明风尚。发动全院干警,利用QQ群、微信群等网络传播渠道,开展网络评论,转载优秀内容,传播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展示该院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及先进典型事迹,传播文明风尚,深入劝阻网络不文明行为,营造文明和谐的网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