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天台县一村官候选人在微信群里100元发60个红包,为自己竞选村委会主任进行拉票被查处,目前该自荐人资格已被取消。(2月21日新华网)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亲来往甚至不用当面包红包,微信上、扣扣上绑定银行卡即可实现便捷付费操作,在过年期间多数人对发红包抢红包也是乐此不疲,成为现代生活的一大调味剂。而在近日,浙江省天台县发生了选举自荐人发100元红包在群内供60个人抢的事情。放在平时,顶多算发个红包活跃下氛围,真不算什么事,但是在村(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关键节点发红包,性质就变味儿了。戴某随机发放红包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选民的投票意愿,将正常的选举转变为一场金钱贿赂。试想,如果所有选举自荐人看到其中一方发红包,另一方还会“坐以待毙”吗?这势必会成为一场场红包较量,走向破坏纪律、漠视组织的深渊。
民政部曾经在2005年印发了《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行为的界定及处置意见》,提出贿选的方式,即以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收买选民、候选人和选举工作人员,使之违反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选举,或者在选举工作中进行舞弊活动。此次发放红包金额虽小,但性质恶劣,在正值选举的关键节点,该行为无疑是对组织纪律的一次挑战,对公平选举的一次亵渎。新媒体的隐蔽性无疑给廉政查证带来一定程度的难度,也为贿赂的流通方式提供了一个别样的渠道,严防新式腐败,从新媒体打击开始。
重点关注换届选举工作群,各群内安排一名纪律监督员,随时关注群内动向,对有苗头性贿赂倾向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已经触犯纪律的同志及时调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提供信息上报畅通渠道,鼓励群众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做到每次换届工作大众监督,大众参与,确保选举工作的公正廉洁性。
廉洁选举,以小见大,贿赂金额不在于大小而在于性质,腐败行为不在于多少而在于是否有做。戴某的贿选资金虽然很少,却无法改变其性质之恶劣,将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变成了一场金钱拉拢。严防选举腐败从新媒体开始,需要大众共同监督、共同参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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