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票贿选”频发,折射基层法制观念单薄

来源: 2017-06-19 09:27:10

 

“人和镇汉塘村党总支委员兼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李永棚以派送现金方式拉票贿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取消本届提名参选资格……”近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通报了一起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查处结果。(《中国纪检监察报》,6月17日)

长久以来,确保基层自治组织的换届工作正常开展一直是我党的一个重点工作。基层干部队伍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不折不扣的保障,更关系到党的各项政策能否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因此,对于在基层自治组织换届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必须采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拉票贿选,确保基层民主法治得到有效的彰显。

前不久,“浙江省天台县一村主任自荐人戴某,以总金额100元在微信群中发放60个红包,为自己竞选村委会主任进行拉票”的新闻曾经轰动一时,此后又相继曝出“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北岭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卫拉票贿选被开除党籍”以及“临海市白水洋镇水对郑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詹敏志替他人拉票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等一系列的“拉票贿选”丑闻,一时间给基层自治组织的换届工作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

基层自治组织换届之所以会出现如此之多的“拉票贿选”丑闻,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单薄所致。一方面,村干部及候选人的法制观念淡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界定存在偏差,产生了“只有几千上万的金额才算是贿选,人均不到1.67元的红包是正常的”的错误观念;另一方面,基层选民的法制观念、“主人翁”意识单薄,对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力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现象较为普遍。

笔者认为,要治理基层的这股歪风邪气,法制教育至关重要。应通过普法宣传、基层党课、道德讲堂等形式,增加基层干部群众接触法律知识的机会,同时在换届等敏感时期,更要加强法制宣传,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例子的方式为基层干部群众营造一个法制环境,让“拉票贿选”无处遁形。

 

相关关键词: 法制观念 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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