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多个部门联合颁发的《兵役登记实施办法》规定,对符合兵役登记条件却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行为明确惩治措施: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不能取得毕业证,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升学手续等。无疑,此惩戒办法的出台非常及时与必要,明确了广大青年应征入伍、报效祖国的责任与义务,对充实国防力量、确保江山永固奠定了可靠而坚实基础,有了法律保障。其他省市也应出台类似规定。如有必要,全国应出台统一的相关条例,或以此为范本进行推广,从而确保兵役法顺利实施,兵源充足。
“兵者,国之大事,生死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据孙子兵法)”。此言极是,道出了“兵者”的不可动摇、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我们的国防如此坚固,就是因为有了一代代子弟兵的坚守与付出。同样,兵役法就是为了确保兵源源源不断、素质高、高质量、国防坚固而不可摧的需要,更是广大适龄青年的首选。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极个别青年却想方设法逃避兵役义务,扎耳眼、纹身、装聋作哑等行为都是与此背道而驰的,让乡邻不齿。这种行为要不得,是一种典型的不负责任、无担当的耻辱、投机、逃避表现。给予相关惩治更是罪有应得,反映了国人的共同心声。这种人逃避登记,战时必成逃兵。岂能容忍?!
积极应征入伍,报效祖国,保卫边防,一人当兵全家光荣,已成时代强音,无上荣光。这是祖国的召唤,人民的期盼,天下炎黄子孙共瞩目与自豪,是守土有责之需。常言,部队是革命的大熔炉,可百炼成钢,是有抱负、有志向的热血青年建功立业、人生熠熠生辉的最佳选。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等古已有之的养兵用兵之道与惯例,党和人民大力支持,积极践行,官兵动力十足,更是保家卫国责无旁贷使然。时刻准备着,服从命令听指挥,关键时刻冲得上、顶得住、打得赢。只要有了充足兵源,国防强大才有保障,才能威震敌胆,使其不敢冒犯。
加强国防教育、弘扬长征精神当成为常态。只有耳濡目染,才能使更多青少年懂得并珍惜今日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才能牢记无数革命先烈先驱抛头洒血、前赴后继的光辉历史,才能知恩图报,使逃避者不再。长征精神万岁!长征永不老。继续新的长征更有底气。
“兵者,凶器也。君子不得已而用之(老子语)”“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毛泽东语)”。这是保卫祖国、维护世界和平的最起码底线、准则及需要。“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豺狼来了有猎枪”,定叫它有来无回。
不忘初心,奋力前行,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全面落实兵役法才更有无限动力巨大潜力。
面对祖国大好河山的保卫重任,只有“舍我其谁”的担当与勇气,才能使青春似火,光彩夺目,人生价值非同凡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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