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职就业“红线”规定对症下药,但重在落实

来源: 2017-06-02 09:36:21

 

近日,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全面细致的规范了公务员辞去公职后的从业行为,比如辞职后不得受聘原管辖范围内企业、申请辞职时要如实报告从业去向、健全公务员辞职从业备案和监督检查制度等等。笔者看来,如此为公务员辞职从业画上了“红线”的规定,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一剂良药!大呼赞哉!

中国无疑是个人情社会,而公务员这个“铁饭碗”,之所以历来受到各界热议和追逐,很大的原因在于这是一个培育“圈子”的大熔炉。一些领导干部是在认真工作、踏实进步,但却特别热衷于利用手中的权利与各界接洽、交往,旨在给自己培育出一个利益“圈子”,为日后退出公务员队伍的“从业囤金”道路做好铺垫。这种“戴着政府的帽子,拿着市场的鞭子,收着企业的票子”的行为和价值追求,无疑是广大领导干部队伍中的“蛀虫思想”。“四部门”联合出台的“红线”规定恰恰对症下药,既可有效打击“葫芦里”装着靠公务员从业经历为自己预留下的“取款机”和“养老院”的“歪思想”,又可有力的净化公务员队伍,端正个人价值追求,促进党风政风建设更上一层楼!

我们常说坚守“初心”,方可身处“淤泥”不染尘。选择从事公务员职务,就应当对自己的选择有所担当。正所谓“在其位,谋其政”,就是无论遇到怎样的境况,都要把那份责任与担当“进行到底”。当前公务员离职成为热潮,这虽然并未给领导干部坚持为民服务的大道形成强大危害,但我们需要引起重视,需要采取一些措施给“不轨之徒”或者“思想松懈”的人敲响警钟。如何避免“人走茶不凉”,让党员干部无法利用权力余温,为自己“二次创业”大开方便之门,实现权力套现,需要我们抓好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公务员只是职业,不能将公权力任意沉淀到自己的社会角色中。唯有严格公务员再就业,让公务员辞职后彻底脱离原来的圈子和权力体系,才是预防政商勾结,从严治吏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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