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5.18”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动员部署视频会、“5.19”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5.16”全省公安机关紧急视频会精神,全面排查整治客运公司、大中型客车、城市公交车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能力,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按照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的统一部署,迅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深入全县7家客运公司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隐患源头管理“清零”行动。
5月31日至6月1日,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冰溪中队长吕荣富和车管所所长吴晓东带领民警登门走访了上饶汽运集团玉山公司、公交公司、辉友公司、三清山旅游客运公司等7家客运公司开展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排查工作,对各客运公司车辆状况、驾驶人情况进行了逐一核查。并组织7家客运公司负责人召开了“做好客运车辆源头管理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车管所长吴晓东向7家客运公司负责人通报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8辆客车以及存在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审验、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的23名驾驶人,督促各客运公司负责人及时通知所属驾驶人于6月5日前到交警部门办理相关业务,依法接受处罚,从源头上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冰溪中队长吕荣富向7家客运公司通报了5月份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发生的几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向他们发放了《关于做好当前客运车辆源头管理工作的有关提示》,督促各客运公司认真吸取惨痛教训,严格遵守城市公交车辆相关营运规定,对城市公交车辆驶出城市规划区,向规划区外延伸的,要严格遵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公交车辆从事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车辆技术等级、类型等级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并严格按照座位数核定载客,不得超员,要求各客运公司于6月3日前组织全体驾驶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一次“开文明车、行文明路”主题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广泛宣传超速行驶、超员的危害,强化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最后,7家客运公司负责人纷纷表态,一定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鉴,坚决抓好源头管理,确保所属客车及驾驶员安全隐患按时“清零”,最大限度地消除可能诱发交通事故的苗头或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