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午,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炳祥个人微博(微博认证名:丽江炳哥),转发人民网微博《一位57岁民警的雪中坚守》时作出错误评论,伤害了奋战在冰雪一线的人民警察及广大网民。(澎湃新闻,2月27日)
近日,丽江的“微博”着实吸引了不小的舆论关注度。继“官微”与网友“互怼”引发社会关注后,身为法院法官的李炳祥就“不能忍”了,通过对人民网微博的转发以及评论成功的将“仇恨”转移到了自己身上,并为自己的无知与天真买了一个不小的“单”。
关中平原的雪虽不如东北的雪来的猛烈,但是严寒程度却丝毫不亚于北国。这样的风雪对于任何一个青壮年都可算是不小的挑战,更何况对于一个年过半百的老民警!在广大网友纷纷为张宏仓坚守岗位感动点赞之时,却偏偏有人“不走寻常路”,就要成为那颗“老鼠屎”,就要破坏社会美好和谐的“一锅汤”。
而此事件之所以会引发如此大的声讨之声,其原因必然与肇事者“法院法官”的特殊身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作为一民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就要求他必须对任何事情都要具有“批判”与“法治”的意识,任何事情都要依法依规、有理有据,在做出任何一个判断之前都必须要经过仔细、缜密的推理,每一个过程、环节都必须遵循“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诚然,每一个事件的背后,都会有不同的声音。当我们所有人都在为一件事情拍手称快之时,社会也应该允许有人站出来表达不同的声音,但是无论是相同的还是不同的声音,都应本着“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发出。但是,试问如果连一位受人尊重的法官都在公众场合、在缺乏事实依据的前提下,随意诋毁、指责他人,那么普通群众又如何能够明辨是非、传递“正能量”呢?
笔者认为,虽然涉事法官在微博上发表了不当言论,但是在事后能够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及时改正、消除社会不良影响,始终还是好的。同时,这个事件也提醒了我们这些“吃瓜群众”,在任何事情面前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不信谣不传谣。
相关关键词: 不言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