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公款190元,挨了处分,顶风违纪的教训太深刻了。”近日,江西省宜丰县人防办干部胡蔚林对记者说。(中国纪检监察报,2月17日)
据报道,去年10月江西省宜丰县人防办干部胡蔚林家中来客,他决定利用与林业局在工作上联系较多的便利,打电话给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张金成,要求在林业局食堂包厢安排一桌饭菜,共花费190元。此事曝光后,宜丰县纪委给予胡蔚林党内警告处分。对于此事,有的人认为是不是小题大做,处理太严格了。笔者不禁感叹,占公家小便宜,被处分冤不冤?
其实,就因为占了公家190元的小便宜,就挨了处分。从这个角度来看,确实有点冤?但仔细想一想,公款姓公,怎么能够用公款宴请自己的家人,这样看来这样的处理不算冤。作为党员干部,胡蔚林本应带头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却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怪不得他人。同时,对于受罚的同志来说,虽然实名曝光有点儿“打脸”的感觉,但也不妨换个思路,将其当成一次深刻的教训,一次自我改正的机会。
笔者认为,胡蔚林违规“花了公款190元,挨了处分”是理所当然的事,根本不冤。190元是不多,但这关系到党员干部是否廉洁的大问题,也是事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大问题,这样的干部被处理,何冤之有?身为党员干部,时刻都在面临诸多“雷区”,公共财物就是其一,谁都不能非法占为己有。通俗地说,就是公家的便宜不能占。同时,从贪腐分子的堕落轨迹看,很多贪腐官员之所以走上犯罪的泥潭而无力自拔,不少就缘于放松了对“小问题”的警惕。所以,为避免重蹈腐败分子的覆辙,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必须让党纪国法入目入耳入脑入心,牢记公家的便宜千万不能占。
那么,为何“占公家便宜”会屡禁不止呢?究其原因,一是惩处力度不够,以前部分同志占单位小便宜被发现,往往在单位内部自行处理,较少移交到纪检部门,只停留在警告、通报批评等不痛不痒的处罚,效果不佳。二是部分党员干部认识不到位,有些党员干部认为“不贪污不行贿,只是占点公家小便宜问题不大”, 觉得公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干脆变着法子谋取私利。那么,如何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广大党员干部占公家的便宜呢?一是党员干部要起好带头示范作用,将心思放在为民谋福利、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上来,真正做一名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二是要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作者:梁建曾)
据报道,去年10月江西省宜丰县人防办干部胡蔚林家中来客,他决定利用与林业局在工作上联系较多的便利,打电话给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张金成,要求在林业局食堂包厢安排一桌饭菜,共花费190元。此事曝光后,宜丰县纪委给予胡蔚林党内警告处分。对于此事,有的人认为是不是小题大做,处理太严格了。笔者不禁感叹,占公家小便宜,被处分冤不冤?
其实,就因为占了公家190元的小便宜,就挨了处分。从这个角度来看,确实有点冤?但仔细想一想,公款姓公,怎么能够用公款宴请自己的家人,这样看来这样的处理不算冤。作为党员干部,胡蔚林本应带头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却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怪不得他人。同时,对于受罚的同志来说,虽然实名曝光有点儿“打脸”的感觉,但也不妨换个思路,将其当成一次深刻的教训,一次自我改正的机会。
笔者认为,胡蔚林违规“花了公款190元,挨了处分”是理所当然的事,根本不冤。190元是不多,但这关系到党员干部是否廉洁的大问题,也是事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大问题,这样的干部被处理,何冤之有?身为党员干部,时刻都在面临诸多“雷区”,公共财物就是其一,谁都不能非法占为己有。通俗地说,就是公家的便宜不能占。同时,从贪腐分子的堕落轨迹看,很多贪腐官员之所以走上犯罪的泥潭而无力自拔,不少就缘于放松了对“小问题”的警惕。所以,为避免重蹈腐败分子的覆辙,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必须让党纪国法入目入耳入脑入心,牢记公家的便宜千万不能占。
那么,为何“占公家便宜”会屡禁不止呢?究其原因,一是惩处力度不够,以前部分同志占单位小便宜被发现,往往在单位内部自行处理,较少移交到纪检部门,只停留在警告、通报批评等不痛不痒的处罚,效果不佳。二是部分党员干部认识不到位,有些党员干部认为“不贪污不行贿,只是占点公家小便宜问题不大”, 觉得公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干脆变着法子谋取私利。那么,如何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广大党员干部占公家的便宜呢?一是党员干部要起好带头示范作用,将心思放在为民谋福利、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上来,真正做一名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二是要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作者:梁建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