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公款190元,挨了处分,顶风违纪的教训太深刻了。”近日,江西省宜丰县人防办干部胡蔚林对记者说。(中国纪检监察报,2月17日)
据报道,近日,江西省宜丰县就发生了一件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公款吃喝”案件。胡蔚林家中来客,竟然要求县林业局安排一桌饭菜,接待其母亲、妻子、亲戚等私客,共花费190元。区区190元,也许还没有胡蔚林一天的工资收入高,但却因为这一点点钱被处分,让自己颜面尽失,甚至还可能影响自己的前途。从这个角度来看,确实有点冤?但仔细一想,公款姓公,怎么能够用公款宴请家人,由此看来这样的处理并不冤。笔者不禁感叹,公家食堂,岂能请私客?
近年来,在中央反腐持续高压的态势下,一大批违纪违法的官员受到了惩处。这其中不仅有令人瞠目的高额赃款,也有看似“微不足道”的“小打小闹”。随着反腐和正风肃纪力度的逐步加强,表面上看公款吃喝似乎少了很多,类似胡蔚林这样的利用职权之便占公家便宜的案例绝对不在少数。胡蔚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把公家“便宜”占到这份上,实在令人大跌眼镜。190元是不多,但关系到党员干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群众观的大问题,是事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大问题,这样的干部被处理,何冤之有?
笔者认为,此次涉案虽然额度仅为190元,涉及金额不大,以“老眼光”来看,似乎不算大事,只能算“小数目”。但是这不到200元的吃喝却深深地烙上了“公款吃喝”的印子。其实,这样的案例看似情节较轻,但性质却属恶劣,越是对于这种看起来“事不大”的问题越需予以重视,更需小惩大诫。其背后所折射的正是一些领导干部“爱占便宜”的老毛病。殊不知,温水煮青蛙,对“小问题”不加制止和约束,甚至放任自流,就会逐渐对一些违纪违规问题习以为常,滋生麻木心态。今天贪污100元,明天就会贪污200元、300元,直至上千、上万元。
“针尖大的窟窿能透斗大的风。”从贪腐分子的堕落轨迹看,很多贪腐官员之所以走上犯罪的泥潭而无力自拔,不少就缘于放松了对“小问题”的警惕。很多贪官污吏都不是一上任就大肆敛钱,而是从小贪小腐开始,一步步走进了犯罪的深渊。所以,对于这起涉及金额较小的违纪行为,再小的问题也是问题。事情虽小,但违纪事大。同时,无论金额大小、官员职务高低,通报“不留情面”,显示了纪检监察部门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也再一次用事实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因此,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避免顶风违纪、咎由自取的后果,就必须随时约束好自己,充分认识到公款姓公,一分一毫都不能私用,不能占一丁点儿公家的小便宜。笔者认为,要防止这类案件再次发生,首先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要做到将党章党规刻在心中,做事前多考虑自己的行为是不是符合党规党纪的要求,自觉摒弃工作生活中的不良小节。其次,要及时堵住制度漏洞,加强执纪问责力度,不给心存贪念的党员干部有占便宜的可趁之机,倒逼领导干部自我净化、自我提升,根除爱占小便宜的病根。(作者:梁建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