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交警联合法院强制执行交通违法

来源: 2017-02-17 09:18:44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交警系统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确保公安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得到有效执行,2017年2月以来,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拒不履行交通违法罚款的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他们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协调联动机制,营造强制执行高压态势,及时查处清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坚决维护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权威,维护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各种交通违法也呈上升趋势,有些车辆累积交通违法达数百次之多,甚至有的客车、校车、危化品车等重点车辆累积违法数十次屡见不鲜,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及时查处清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势在必行。在工作中,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及各大队安排专人,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已经作出处罚决定,但当事人逾期仍未缴纳罚款的情形进行梳理,登记造册。按照《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对符合当事人在6个月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申请强制执行交通违法罚款案件,通过审查予以受理,并及时将案件移送执行部门。在人民法院充分做好释明工作,敦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依法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义务,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将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等各领域受到联合信用惩戒。通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倒逼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外自觉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目前,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积极联合全市各级法院正在大张旗鼓地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微博、板报墙报、标语横幅、农村“大喇叭”、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等媒体和媒介,多层次、多角度、高频次、大篇幅宣传强制执行的目的意义、曝光一批交通违法次数多及重点违法当事人和车辆。特别是把拒不履行缴款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达到“打击一批、震慑一批”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并形成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引导,使广大交通参与者理解、支持、配合强制执行工作,逐步形成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鄙视违法,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行为的良好局面。

 

相关关键词: 鹤壁 法院 交通


相关文章
  • 鹤壁交警科技创新应用实战成绩显著

    鹤壁交警科技创新应用实战成绩显著

    2017-05-05

  • 河南:鹤壁交警做客广播电视畅谈科技创新增强群众满意

    河南:鹤壁交警做客广播电视畅谈科技创新增强群众满意

    2017-05-23

  • 塔什库尔干县法院热情态度迎来当事人高度好评

    塔什库尔干县法院热情态度迎来当事人高度好评

    2017-02-17

  • 敦化法院高效实施诉前保全受称赞

    敦化法院高效实施诉前保全受称赞

    2017-02-20

  • 永善法院机关二支部集中学习问责办法,提高政治意识

    永善法院机关二支部集中学习问责办法,提高政治意识

    2017-02-21

用户登录

注册会员享受:超低价格发稿       忘记密码



Copyright © 2013-2019  财通社软文推广平台       
             
   关于我们 商务合作 版权申明     联系我们:
562 6623@qq.com

客服QQ:562 6623 

  联系邮箱:29 59 11 57 8 @qq.com 豫ICP备20005723号-1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