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院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基本方针,把司法新闻舆论工作作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重要被容,不断强化“互联网+法院新闻”模式,努力推进司法宣传工作,取得了“2016年全区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的可喜成绩。
1月7日,自治区文明委下发《关于命名一批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的决定》,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名列其中,该院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塔县人民法院在2016年“文明单位零基建”的中,全院干警立足新的起点,团结奋进,凝心聚力,再次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成功。
2017年2月经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严格评选和推报,我院被评为“2016年喀什地区优秀法院候选对象”,同时院立案庭,王世龙等3名干警荣获“地区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殊荣。
同时在召开的中共塔什库尔干县县第十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塔县县人民法院作为2016年度先进单位,受到了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表彰。
该院党组表示,2016年在中共塔什库尔干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喀什中院的业务指导下,在全院干警的团结合作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提升审判质效为中心,以提升创新办案为抓手,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7年我院将不骄不躁、一如既往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推动法院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中巴经济走廊节点城市”、打造“帕米尔明珠”再立新功。
1月7日,自治区文明委下发《关于命名一批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的决定》,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名列其中,该院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塔县人民法院在2016年“文明单位零基建”的中,全院干警立足新的起点,团结奋进,凝心聚力,再次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成功。
2017年2月经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严格评选和推报,我院被评为“2016年喀什地区优秀法院候选对象”,同时院立案庭,王世龙等3名干警荣获“地区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殊荣。
同时在召开的中共塔什库尔干县县第十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塔县县人民法院作为2016年度先进单位,受到了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表彰。
该院党组表示,2016年在中共塔什库尔干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喀什中院的业务指导下,在全院干警的团结合作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提升审判质效为中心,以提升创新办案为抓手,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7年我院将不骄不躁、一如既往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推动法院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中巴经济走廊节点城市”、打造“帕米尔明珠”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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